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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申报指南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9-06-17

 

(一)电话申报系统的用户对象。

申报当月为正常应申报户,且以查帐征收方式申报的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二)电话申报系统所受理的业务范围。

目前,电话申报系统仅能够受理增值税的申报及季度企业所得税的申报及每年7月对个人工资收入征收防洪保安费的申报等相关业务,暂时还不能受理其他税种的申报。

电话申报系统只能受理当月正常税款的申报,不能受理逾期申报、跨月申报、缓交及查补税款等申报事项。属于电话申报系统受理业务范围以外的申报事项,请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三)电话申报系统特服号。

目前电话申报系统的特服号码为:11899671688996712366

(四)电话申报系统的拨入用户范围。

112366电话申报系统的拨入范围不受限制。

21189967168899672个电话申报系统均受理中国电信南宁市固定电话和南宁本地网固定电话用户、小灵通用户、铁通用户以及南宁市(含本地网)联通用户在南宁市及所辖各县拨入。

316889967电话申报系统的拨入范围还包括200201及南宁市(含本地网)移动用户在南宁市及所辖各县拨入。

1189967168899672个电话申报系统不能受理外地用户通过长途拨入、外地手机用户以及南宁市网手机用户到外地拨入的电话。

(五)申报时间、申报期限。

增值税为按月申报,申报时间为每月1——15日,如最后一天遇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连续节假日超过3天的,按节假日的实际天数顺延。

企业所得税为按季申报,申报时间为每季终了后15日内,即每年14710月份分别进行上个季度企业所得税的申报,申报期限分别为115日、415日、715日和1015日,有关顺延的规定与增值税相同。

电话申报系统在法定申报期内(含其中的节假日)可全天二十四小时不间断受理当期纳税申报,直至申报期最后一天下午1600截止受理申报),以便进行一些必要的后续处理工作,确保数据的及时有效传递,维护数据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其他时间不能进行报税,但可进行查询操作。

(六)使用电话申报的条件:

 1)纳税人必须开设可用于缴纳税款的开户银行和帐号,并已到税务机关进行登记,在申报前已存入本月实际应纳税额。

 2)主管税务机关已核定税种。

(七)电话申报系统密码的设定、使用和清除

电话申报系统通过纳税代码、密码对用户进行身份认证。正常情况下,在第一次使用电话申报系统时,密码默认为纳税人识别号的后四位(其中字母以“*”号键表示用户每次进入电话申报系统均以此密码为准,直到用户通过系统提供的“修改密码”功能对密码进行更改,更改完成后,新密码随即生效。

用户如遗忘密码或发现密码不符,请立即持有效证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密码清除手续,密码清除后,系统自动将密码重置为相应纳税人识别号后四位,用户登录系统后可随时自行更改密码

(八)电话申报的操作

1、零申报的操作:在应税销售额提示后输入该项目时按“0”然后按“#”号键即可。

2、    有预缴税款的操作: 有预缴税款的,应按所属期实际发生的应税销售额全额申报,即应含已预缴税款的代开发票销售额,在已缴税款的提示(请输入已缴或抵免税额)后不需录入所属期已预缴的税款,只需按系统提示确认即可。

若只有预缴税款的代开发票销售额,则应通过已预缴的税款换算应税销售额,若换算应税销售额大于代开发票销售额的,按换算应税销售额申报;若换算应税销售额小于代开发票销售额的,按代开发票销售额申报。

3、   免税户的申报:经备案或审批的免税户既要进行应税项目的申报,也要进行免税项目的申报。先按提示输入应税销售额(若无应税销售额则该项填零),后按提示输入免税销售额。

4、    电话申报成功的标志: 当纳税人录入完所有的申报数据后,系统会向用户播报本期应纳税费合计,最后提示“您本次报税成功”,因此以听到该提示作为报税成功的标志。

5、电话申报后发现申报数据有误的操作:因为数据实时导入,必须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内持填写正确的纳税申报表到办税服务厅修改申报。

(九)不能采用电话申报的情:(以下情况必须到办税大厅进行申报纳税)

1尚未在税务机关登记委托扣税银行和银行帐号的;

2总机构、分支机构、微利企业不能进行企业所得税申报;

3、纳税人未在电话申报纳税期限内申报的;

4、纳税人申报以前属期未申报税款的;

5、输入纳税代码错误或电话申报密码错误的;

6、未经备案或审批的纳税户需申报免税销售额(如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或旧货);

7、营业收入小于营业成本的,不能进行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

8、增值税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商业企业80万元,其他企业50万元);

9、核定征收企业;

10纳税人在当前申报期内不是正常应申报户;

11、主管税务机关设定了不允许电话申报。

12、新办税务登记的月份不为1月、4月、7月、10月的纳税人办理的首次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

(十)电话申报不成功的原因:(包含以上不能采用电话申报的情

1、银行存款余额小于本次申报的税额;

2如同一时间系统处理申报的人数过多,系统会重复提示请输入纳税代码,不能进行下一步操作(这种情况表明系统忙,请尽量避开申报高峰期使用电话申报系统进行报税);

3、电话申报系统、网络出现故障。

(十一)电话申报注意事项:

1、涉及到计算的项目:免税税额、应纳税费(包括应纳税费合计、应纳增值税、应交随征防洪保安费等)、已预缴的税款均为系统自动计算,不需要纳税人输入,敬请纳税人注意核对系统语音提示的计算结果以确认无误

2、输入金额时,*字键表示小数点,00”表示负号,#键结束。

3、随征防洪保安费为每月按照当月申报的应税销售额、免税项目销售额之总和的千分之一征收。

4、个人防洪保安费只在每年七月份申报并征收,其它月份不进行申报和征收。系统自动在七月开通申报该项目的流程,在其它月份不提供该功能。

5目前电话申报系统仅可查询当期各税种是否已申报成功,暂不能提供往月申报数据查询功能

6、银行帐户余额查询目前仅可查询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的各网点的帐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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